行政复议决定书 澳门金沙娱乐城官网 府行复〔2025〕256号
申请人:姜某某。
被申请人:广州市公安局澳门金沙娱乐城官网 区分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5年3月12日作出的穗公花(站前)行罚决字〔2025〕312778号行政处罚决定,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予以受理,适用简易程序,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请求:
变更涉案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处理。
申请人称:
申请人在学校轮值护学期间遭到王某某的无故辱骂、殴打,报警后被申请人作出罚款400元的决定。申请人认为处罚过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随意殴打他人,应行政拘留。
被申请人答复称:
一、被申请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025年2月24日16时许,被申请人110台接申请人报称,其在新华第八小学门口维持放学秩序时与一名女家长发生口角,随后被对方徒手殴打。被申请人站前派出所民警接报后到现场处警。经调查,2025年2月24日16时,申请人作为家教护卫队的成员受邀到新华第八小学门口维持放学秩序,期间本案第三人(王某某,女,63岁)在接到孩子后因电动车不能开到校门口的问题与申请人发生口角,随后使用右拳挥打申请人胸部,并用右脚踢申请人左脚。经伤情鉴定,申请人的损伤程度为“体表未见明显暴力损伤”。2025年2月28日,被申请人站前派出所组织双方调解不成功。2025年3月12日,被申请人站前派出所将第三人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第三人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的陈述与申辩、被侵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辨认笔录和鉴定意见等证据为证。
二、被申请人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被申请人认定第三人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成立的同时,考虑双方均为新华第八小学家长,因琐事发生纠纷,且申请人伤害后果较轻,认为第三人殴打他人属较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在依法履行处罚前告知后,对第三人作出罚款四佰元行政处罚的决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对第三人作出穗公花(站前)行罚决字〔2025〕312778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处罚适当。请澳门金沙娱乐城官网 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府查明:
2025年2月24日,申请人报警称在澳门金沙娱乐城官网 区新华第八小学门口有一名女性家长(即本案第三人王某某)与其发生口角,该女性家长对其动手。被申请人站前派出所民警接报后及时处理并同日立案调查。
2025年2月24日,被申请人站前派出所对申请人、王某某询问查证。申请人称,2025年2月24日16时25分许,其在澳门金沙娱乐城官网 区新华街第八小学门口维持秩序时,与一名老年女性(即王某某)就电动车通行问题发生口角,随后王某某用拳头打了一下其左胸;申请人用手挡住王某某的手,王某某用脚踢了申请人几下,后来附近的家长过来劝架,把王某某拉开,王某某就走了;王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小刀牌)车牌是XXX;现场另一名轮岗女性家长有目睹上述情况。王某某称,2025年2月24日16时30分许,其到澳门金沙娱乐城官网 区新华街第八小学接外孙,家教护卫队的一名男性(即申请人)与其就电动车通行问题发生口角;争吵过程中,其用右手推了申请人肩膀一下,其离开时因申请人还在骂,遂回头用右脚踢了申请人小腿一下。
2025年2月25日,被申请人站前派出所对陆某某询问查证。陆某某称,其于2025年2月24日16时30分许受新华街第八小学邀请到门口维护放学秩序,事发时其与一名男性家长(即申请人)在距离学校约100米的路口站岗;一名女性家长(即王某某)接完孩子出来后与申请人就车辆通行问题发生争吵;约3分钟后,王某某用左手抓住申请人的衣领,用右手挥拳打到申请人胸口位置,后用右脚踢了申请人左腿,申请人全程未还手。
2025年3月12日,被申请人传唤王某某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接受调查。王某某当日签署了《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权利义务告知书》,确认本案适用快速办理程序。同日,被申请人站前派出所对王某某询问查证。王某某称,其与申请人争吵时,申请人做出了举手准备打人的动作,其下意识用手推了申请人左肩膀一下,在准备离开时因申请人仍在骂,其回头用右脚踢了申请人左腿一下。
另查,2025年2月24日,被申请人站前派出所委托广东省澳门金沙娱乐城官网 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申请人的伤情进行鉴定,该鉴定中心出具的《法医学伤情检验意见书》载明,申请人的损伤程度为:“体表未见明显暴力损伤”。根据上述意见,广州市公安局澳门金沙娱乐城官网 区分局出具穗公花行鉴字〔2025〕310417号《鉴定意见通知书》,分别送达给申请人及王某某,告知两人上述鉴定结果。被申请人站前派出所曾于2025年2月28日组织申请人、王某某调解,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再查,根据《嫌疑人前科劣迹情况说明》,王某某身份证在广东省公安部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服务接口中未有记录,在公安部在逃人员基本信息服务接口中未有记录。
2025年3月12日,被申请人出具的《口头履行处罚前告知的情况》载明,被申请人民警依法口头告知王某某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法律依据及享有陈述申辩权利等内容,王某某签字、捺印确认,表示不提出陈述和申辩。同日,被申请人作出穗公花(站前)行罚决字〔2025〕3127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王某某于2025年2月24日16时许在澳门金沙娱乐城官网 新华街望亭路新华街第八小学对出路段殴打申请人,经鉴定申请人伤势程度为体表未见明显暴力损伤。被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王某某罚款四百元的行政处罚。同日,被申请人将上述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给申请人和王某某。
申请人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
以上事实有行政立案登记表、立案告知书、调解协议书、到案经过、询问笔录、辨认笔录、法医学伤情检验意见书、鉴定意见通知书、嫌疑人前科劣迹情况说明、口头履行处罚前告知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等相关证据为证。
本府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违法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对象被侵害地、违法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之规定,被申请人作为涉案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依法具有查处涉案违法行为的职责。
综合在案证据,可以认定申请人与王某某因电动车通行问题发生争执,期间王某某用拳头打了申请人胸部,并用脚踢了申请人,申请人伤情鉴定结果是“体表未见明显暴力损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和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及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在查清王某某殴打申请人一案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经调解无果后,综合考虑王某某上述违法行为的动机、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认为其行为情节较轻,在法定幅度范围内给予其罚款四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有据。
被申请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履行了调查取证、行政处罚事前告知、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申请人的复议请求理据不足,本府不予支持。
本府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穗公花(站前)行罚决字〔2025〕3127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